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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齐华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上诉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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