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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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常熟市诚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淮安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苏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984901.62元;原告江苏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承建的法兰郡一期联排10栋(51-60#)、叠加6栋(25-30#)、2#3#车库及配电房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案件受理费49384元,由原告江苏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534元,被告淮安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5850元。鉴定费5万元,由原告江苏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淮安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负担2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