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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凌源兴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凌源市人民法院(2020)辽1382民初3301号民事判决;

二、凌源兴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给付***、***因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产生的违约金44,74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00元,合计2,500元,由凌源兴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554元,***、***负担9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2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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