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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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辽0212执571号 范海燕: 范海燕与张海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212民初3488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刘宁法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 宁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殷海云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