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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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联合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中通快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院的(2020)闽0121执157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凭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本院亦可依职权自动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0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