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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屏山分公司
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院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屏山县的34号地下车位的查封。

二、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屏山县的34号地下车位的查封及抵押效力因该车位被拍卖而归于消灭。

三、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荣新时代广场34号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归买受人丁家武所有。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丁家武时起转移。

四、买受人丁家武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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