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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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屏山分公司 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 法院 |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屏山县的34号地下车位的查封。 二、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屏山县的34号地下车位的查封及抵押效力因该车位被拍卖而归于消灭。 三、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荣新时代广场34号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归买受人丁家武所有。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丁家武时起转移。 四、买受人丁家武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