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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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盛达石业有限公司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14340元,由***负担3167元,福建省南安市盛达石业有限公司负担11173元,福建省南安市盛达石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反诉受理费7170元,由福建省南安市盛达石业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14340元,由福建省南安市盛达石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1-11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