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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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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陕西耀县水泥厂置业有限公司预交91102.59元,由其自行负担;陕西省耀县水泥厂预交81800元,由其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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