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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世杰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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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麦达斯轻合金有限公司
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吉林麦达斯轻合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27,036.11元,由原告吉林麦达斯轻合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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