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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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九寨沟县濠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2020)川3225民初4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二、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租赁房屋加装一部消防楼梯。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支付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300000元。 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次性支付副楼改建工程款225161元。 五、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2576元,由***负担18860元,***、***负担371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8101元,由***、***负担16114元,***负担19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576元,由***负担18860元,***、***负担371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