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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分公司 漳州双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漳州双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剩余工程价款595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