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兖州材料厂
洛阳高飞桥隧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洛阳高飞桥隧机械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498元,由原告洛阳高飞桥隧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3-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