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明超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内乡天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院(2020)豫1325执恢15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河南省明超石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