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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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世纪北广广告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1)辽01执保106号 北京世纪北广广告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解除保全申请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世纪北广广告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1月5日作出(2020)辽01民初19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依据(2020)辽0104民初8634号民事裁定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根据该裁定,本院于2021年3月4日受理保全案件。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及本院裁定书,本院委托解除了依据(2020)辽0104民初8634号民事裁定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采取的所有保全措施。 现本案已经解除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二)项之规定,(2021)辽01执保106号案件结案。 执行长 曹桂岩 执行员 田丽杰 执行员 张鹏程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曾 威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