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万兴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瑞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四川万兴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5日前支付原告四川瑞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欠款110万元; 二、被告四川万兴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5日前支付原告四川瑞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共15万元; 三、若被告四川万兴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付清原告四川瑞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款项,则以逾期未付金额为基数,从2018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2%向原告四川瑞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8,911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