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金海岸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九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佐助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基努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爱晚建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九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居间费用300万元; 二、被告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九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30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进行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2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