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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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钱来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1633.26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10万为基数,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律师代理费5652元,保全保险费500元; 五、被告***对上述第一至四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原告***对抵押房屋济南市天桥区西义合庄42号楼某房屋(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天字第***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其上述第一至四项债权。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74元,减半收取1337元,财产保全费1170元,合计250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