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德源牧业有限公司
陕西祥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宁夏六合农牧有限公司
陕西祥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星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铜峡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青铜峡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1264281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以内履行完毕,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9月5日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462元,由被告青铜峡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3443元,原告***负担140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1-03-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