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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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新大农资有限公司 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松原市中伟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吉林省前郭县房产的征收补偿款人民币600万元。 冻结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30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