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磊天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423679.8元[其中货款2183044.7元,违约金184201.1元(以2183044.7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19年7月3日),迟延履行利息顺延至款清暂未计算,案件受理费25312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26122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0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