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西艾迪尔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东兴市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停止在东兴市人民法院(2018)桂0681执323-384号、(2018)桂0681执648-706号、(2018)桂0681执214号、(2018)桂0681执404号、(2018)桂0681执614号执行案中对东兴市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东兴市明江路8号“和德城市广场”项目5-1610号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3-05
发布日期 2020-03-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