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范飞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提取在其他部门的收入126448元【本金100000元、利息15566元(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月18日止)、律师费8000元、诉讼费1230元、执行费1652元】,不足部分再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清偿债务。 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