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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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公司西环路营销服务部 河间市人民医院 任丘市广源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倪生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公司西环路营销服务部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1、刘某2各项损失人民币236851元(其中赔偿款186851元汇入刘某2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丘市北汉乡支行62×××26账户上,赔偿款50000元汇入师广在中国建设银行华北石油东风路支行62×××09账户上。本项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 判 长 于凤柱 审 判 员 魏红芳 人民陪审员 沈焕民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尚昭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