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创新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黑合白贸易有限公司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开心大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濠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文化行政管理(文化)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8月5日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220345号关于第39793198号“浪”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就原告北京创新壹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9793198号“浪”商标之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复审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北京创新壹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 发布日期 | 2021-04-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