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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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9民初2704号民事判决书; 二、共享新创高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8年1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二千七百八十元,由共享新创高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前交纳。 案件保全费一千零二十元,由共享新创高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前交纳。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1-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