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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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湖北晶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当阳金碧苑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33元,由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