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邵阳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下欠原告湖南邵阳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00000元、利息17203.46元(利息算至2020年10月30日止,后期利息顺延照计,包含逾期利息)共计117203.46元,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湖南邵阳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上述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322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