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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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绿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惠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湖北惠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8817846元及约定补偿的利息损失1370000元,合计10187846元; 二、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湖北惠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3455025.17元(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此后以下欠工程款8817846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标准计算顺延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湖北惠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779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52889.5元,由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1553元,由原告湖北惠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3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09 |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