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鸿业重工有限公司 丹阳市欣鸿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7)苏1181民初798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如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3-01 |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