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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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尚百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时尚百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二百二十五万五千九百零一元五角二分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五千元,由申请人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