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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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美仕(上海)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臻伊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原告美仕(上海)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上海臻伊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退还押金5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美仕(上海)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