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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3执457号

齐艳秋:

关于齐艳秋罚金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齐艳秋于2017年4月14日将6000元罚金交付至本院账户。本院已将此款上缴国库。至此,齐艳秋已将(2017)吉2403刑初118号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该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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