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16)桂0305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桂03民终596号民事判决; 2、被申请人桂林理工大学向再审申请人广西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偿付电梯工程款1834500元; 3、驳回广西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5611元(再审申请人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5485元,共计51096由被申请人桂林理工大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