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30700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24
发布日期 2020-03-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