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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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 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提取被申请人方坤在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账户从2017年1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日止的交易记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