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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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支行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亿林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甘肃亿林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支行支付利息169146.51元; 二、被告甘肃亿林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支行支付律师代理费16790元; 三、被告***、***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51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7518元,由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支行负担2170元,被告甘肃亿林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53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