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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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世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世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丽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余款390,600元; 二、驳回原告上海丽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59元,减半收取计3,579.50元,保全费2,473元,共计6,052.50元,由被告上海世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