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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青岛大海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青岛大海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8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8元,由原告***负担176元(已交纳);由被告青岛大海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162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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