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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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赛力盟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顺康物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重庆赛力盟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存款4246512.24元或其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