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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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捷晟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东煌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东煌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贵阳金世纪支行开设的账号(*、联行号105701000972)中资金67,278元的冻结。 二、解除担保人谢锦力在中国建设银行贵阳京瑞支行开设的账号(*)中资金67,278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