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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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太谷县圣源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灵石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汉阳沟槽管件有限公司 太谷建业铸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杨巨苠、郝汝琴、贾立珍、贾五儿、闫伟、山西汉阳沟槽管件有限公司、太谷建业铸造有限公司、太谷县圣源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