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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新疆评估分公司
乌鲁木齐市德全盛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新疆立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乌鲁木齐市德全盛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4,538.9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乌鲁木齐市德全盛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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