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旅游行政管理(旅游)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安市康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岱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泰安泰山学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泰山植物园旅游有限公司
安康市银华塑料编织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泰山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旅游行政管理(旅游)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8507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115282号关于第37432185号“泰山研学”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泰安市泰山岱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第37432185号“泰山研学”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泰安市泰山岱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4-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