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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中科昊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绿城胶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达孜九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鲁信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青岛绿城胶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7214元,由原告青岛绿城胶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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