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溧阳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瑞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溧阳市人民法院(2019)苏0481民初343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江苏瑞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瑞峰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瑞峰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