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629元(已减半),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629元(已减半),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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