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5)当民二初字第0033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