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创基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南创基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10元,由原告河南创基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承担605元,被告***承担6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