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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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誉翔建材有限公司 海阳市和盈置业有限公司 延吉市三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山东献欣祎珠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烟台市誉翔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献欣祎珠宝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269元,由烟台市誉翔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献欣祎珠宝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