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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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鄂0303执638号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开设赌场罪缴纳罚金并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刑事审判庭于2021年2月18日依据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鄂0303刑初343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事项为:一、***缴纳罚金10000元;二、***的违法所得10800上缴国库。2021年3月9日,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罚金及违法所得208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开设赌场罪缴纳罚金并追缴违法所得(2021)鄂0303执638号案件依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